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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时间:2026-09-28 浏览:716次
为进一步规范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内控工作,医院现以院内竞磋采购方式面相社会招采专项审计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服务内容、期限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1.项目名称:“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CG-FW-202606);
2.预算金额:320,000.00元。
(二)项目概况
中选的供应商将负责对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历史12年的财务收支、基建与维修、医疗设备、医保基金、采购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三)服务期限
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30天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交完整审计报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法人本人参与竞磋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竞磋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能够提供加盖公章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行承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院内竞磋流程
(一)意向供应商根据报名要求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报名资料(本公告第四条要求)到医院指定邮箱(dsrmyyxjbj@163.com);
(二)医院进行资格预审,以电子版形式向符合本次要求的报名供应商提供后续参与竞磋资料(院内竞磋文件);
(三)供应商根据院内竞磋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至医院,医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召开院内竞磋会议。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8:30-12:00,14:30-17:00。
(二)提交地点及方式:线上提交。
(三)报名所需资料(详见附件一,未提供模板的请报名供应商自行编制,格式自拟。请报名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要求材料按顺序扫描后发至邮箱(dsrmyyxjbj@163.com),并注明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电话18247061570进行确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本人参与竞磋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竞磋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本单位人员资质、同类项目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7.凡拟参加本次院内竞磋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院内竞磋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评审阶段竞磋小组可再次开展信用查询,评审现场查询结果同样作为评审依据;
8.加盖公章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行承诺);
五、获取竞磋文件
(一)时间: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8:30-12:00,14:30-17:00。公告期内由医院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供应商以邮件形式发出院内竞磋文件。
(二)地点及方式:线上获取。
(三)价格:免费获取。
六、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内容
(详见院内竞磋文件)
(二)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缺项、打印或扫描不清致无法识别、虚假的资料,视情形采取补充材料、取消其响应资格、在官网公布违法违规行为、1-3年内禁止与其合作、永久禁止与其合作并将该供应商加入院内采购活动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措施。
2.响应文件须密封,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材料寄送地址、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从发出竞磋文件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为5日。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快递提交或现场提交,不接受电子版。
1.现场提交:以医院现场签收时间为准,须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快递邮寄提交:以快递公司物流系统揽收寄出时间为准,揽收时间不得晚于截止时间。供应商务必选用可查询电子揽收记录的正规快递,须妥善留存快递面单及物流揽收截图,竞磋小组有权核验。因快递丢失、损毁、运输延误、错投、未送达指定地址等一切风险及后果,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选择快递邮寄的供应商,请充分预估物流时效。本项目邮寄响应文件以物流揽收寄出时间作为递交判定依据,但快递存在丢件、破损,进而无法参与评审的风险,请供应商谨慎选择邮寄方式。
3. 响应文件寄送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兴安西街 69 号 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张冠卿,联系方式:18247061570。
八、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为院内竞磋,院内竞磋小组由采购人院内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单数。竞磋小组按照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磋;对全部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为预中选单位,最终确定 1 家供应商中选。
医院完成报名阶段资格预审仅作为获取竞磋文件条件;竞磋评审阶段竞磋小组将对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开展资格审查,资格不满足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竞磋时间与形式以竞磋会议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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