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 今天是: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
呼伦贝尔市心理援助热线:0470-7373777
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第三人民医院 >> 首页新闻 >> 公告通知 >>

公告通知

遴选公告

时间:2023-10-08 浏览:5373次

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取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服务类、工程项目及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参加。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遴选数量、代理机构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

1.本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分两个包(包1:工程类,包2:货物、服务类)。遴选6家中标单位,即每包中标3家单位,投标单位可兼投兼中,每包不足4家投标单位视为流标,按遴选文件递交顺序每包投满10家截止。

2.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代理合同,负责为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货物类、服务类、工程项目,含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招标项目)。

3.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期内合作良好,期满后,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代理合同。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处于有限期内;

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3、要求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且必须支持1个及以上场地开、评标,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三个月内的纳税证明(以有效缴纳凭证为准);

5、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2021-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中“招标代理费收入大于总收入的60%”,并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9、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需按相关规定报送、备案及存档 (开标后15日内将归档资料送达采购人),另外代理机构须负责保存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 (至少 15 年);

三、资格预审

报名文件递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

2.报名登记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遴选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招标前投标人需要将上述资料递交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进行资格预审,查验通过后电话通知给予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13704706835 焦先生

邮箱:419893193@qq.com

四、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获取遴选文件起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6:30。

(二)地点: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

(三)报名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递交报名登记表及遴选时间、地点

(一)递交《报名登记表》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6:30,过期递交不予受理。

(二)递交《报名登记表》地点: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

(三)遴选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

(四)前期进行报名,而不参加遴选活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在《报名登记表》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科,未书面通知而放弃的,不得再参加与此有关的任何遴选活动。

六、遴选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 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正、副本分别牢固装订成册,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套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1份”、“副本6份”。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遴选响应文件的正本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三)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各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盖章方有效;

(四)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遴选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遴选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六)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遴选响应文件名称 (即正本或副本)。

(七)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日期: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6:30。

七、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 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在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期后,各投标人不得对其遴选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期后,各投标人不得撤回其遴选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3、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遴选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取消其参与资格。

(二) 无效的遴选响应文件 (符合性审查内容)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遴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遴选响应文件;

2、以电讯形式的遴选响应文件;

3、与遴选文件有重大偏离的遴选响应文;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由我院组建遴选评审委员会,参与遴选的投标人按签到顺序进行现场演示,每个投标人演讲5分钟,问答时间 3-5 分钟,评审委员会听取演示并在审阅各投标人遴选响应文件后,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名,排名前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遴选预中选单位。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等详见《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八、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21]14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通知》(内财购[2022]186号)有关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各投标单位以指导意见为基础进行下浮百分比报价。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收费指导意见按中标金额算好服务费的基础上,折扣低者优先考虑。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按次进行结算。

九、其他

(一)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将发布至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上述公众号。

(三)报名登记表下载:

报名登记表.docx